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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完善证券民事赔偿机制,加大对投资者保护力度。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完善,对震慑和遏制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目前,司法解释中对证券交易作出的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给予公开谴责或责令改正的决定,没有作为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前置程序,从而导致投资者对存在违规事实,且被公开谴责或责令改正的上市公司无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单个诉讼的案件受理机制、上市公司所在地法院审理的案件管辖机制、系统风险恣意扣除的自由裁量审判机制等,都不利于惩处证券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只有尽快完善和理顺证券民事赔偿机制,才能调动广大证券投资者的维权行动,更好推动证券市场规范建设。(薛洪增 作者单位: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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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大地(002200)全称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5日,2001年2月15日整体变更为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植物种植业,为特色苗木生产企业。2007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
2011年3月18日,绿大地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经当地检察机关批准,由云南省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早在2010年12月22日,公司曾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何学葵通知,其持有绿大地4325.7985万股限售流通股于2010年12月20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其中2300万股此前已质押)。同年12月30日,公司则收到公安机关通知,因公司涉嫌违规披露、未披露重要信息而接受调查。2011年3月21日,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3月因绿大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对其进行立案稽查。
中国证监会行政调查发现,绿大地公司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2010年9月,中国证监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侦查。2011年3月17日,经当地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以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对绿大地董事长何学葵执行逮捕。
关于欺诈上市与虚假陈述一节,早在2010年4月29日,该公司就发布公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的专项说明》,对2008年因销售退回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期对该项前期差错进行更正,实际上部分更正了虚假陈述的内容。7月9日,公司则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对绿大地公司、原董事长何学葵等人给予公开谴责。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其存在如下违规行为。其一,公司2009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违规。包括公司未及时发布2009年业绩预亏公告;公司对2009年业绩情况进行了多次修正,修正前后业绩发生盈亏性质重大变化,且修正时间严重滞后;公司2009年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与200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业绩数据之间存在重大差异,误差率在100%以上。
其二,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对销售退回未进行账务处理。因2008年公司销售退回未进行账务处理,公司在2010年4月30日披露的2009年年报中对前期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了如下更正。
其三,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相关文件存在多处错漏。
实际上,绿大地的问题还不限于这些,有媒体进行如下归纳:绿大地上市才3年多。但翻看3年以来的公告,可以发现,五度变更业绩,高管变动频繁,三度更换审计机构。
相关案例
1、大庆联谊欺诈上市及民事赔偿案
中国证监会认定大庆联谊存在如下违规事实。其一,欺诈上市。1996年,大庆联谊石化总厂申报组建大庆联谊股份有限公司上市。1997年1月,大庆市工商管理局出具签有1993年12月20日的工商营业执照。1997年3月,黑龙江省体改委批文批复,落款时间为1993年10月8日。黑龙江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为大庆联谊提供1994年1月的虚假股权托管证明,大庆联谊编制了1994年至1996年的会计记录,并将虚增3年利润16176万元;其二、虚假陈述。1997年年报虚假,利润虚增2848.89万元,募集资金未按上市公告书说明的投向使用。因此,2000年3月,中国证监会对大庆联谊、承销商、证券登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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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亮点 1.公司主营电力开发;生产和销售。截至2010年年末,公司拥有南阳天益发电...[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