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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小瑛 深圳报道
2011年伊始,北京天寒地冻,三亚温暖如春,天气反差让三亚富来益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富来益公司)的李义(化名)很不习惯,因为接二连三的官司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作为负责人李义只得去北京“想办法”,两地来回奔波。
这一切还得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初,三亚市政府财政资金严重不足,又要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就只能拿土地抵偿,这本是很合理的交易,但交易行为却迟迟不能实现,最后交易双方不得不对簿公堂。一宗长达18年的土地纠纷案背后,暴露出土地交易市场赤裸裸的灰色空间,而这只是海南乃至全国土地出让潜规则的一个缩影。
政府违规卖地
2010年12月19日傍晚,天色刚刚暗下来,几台推土机就开进了三亚市月川小学附近,眼看着16年来苦心经营的建材城和酒店被铲为平地,富来益公司董事长王家怡心痛不已。
追根究底,时间还得倒回到1992年,三亚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对外招商,修建三亚市友谊路和金鸡岭路,海南天和实业公司(下称天和公司)与富来益公司联合垫付工程款共5893万元,但因三亚市政府无资金偿还上述工程款,便以土地作为抵偿。
随后,三亚市政府办理了选址、立项、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法律文件,并确定了坐标红线图,当年的11月28日,三亚市国土局出让月川开发一区南段261亩土地作为补偿,抵充金鸡岭路、友谊路工程款,折合单价每平方米487.5元。
随后截至2002年1月30日,三亚市政府分四次办理了261亩土地中167.249亩的出让手续,因三亚市政府拆迁办未按时完成土地拆迁,尚余93.751亩土地未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5年,天和公司将该权益全部转让给富来益公司。
在土地已经出让的情况下,2007年9月7日,三亚市政府作出批复,将93.751亩土地中的12.93亩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海南铭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竞买取得土地使用权。
于是,富来益公司一纸诉状将三亚市政府告上法庭。在不服三亚市一审、海南省二审做出的判决结果的情况下,富来益申诉至最高法院。本报记者看到2010年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函指出,三亚市政府批复出让的12.93亩土地,属于违规行为,指令海南省高院复查。
然而就在复查期间,三亚市政府2010年8月再次违法挂牌出让该93.751亩土地中的另外26.6亩。
2010年8月24日,海南省高院发函阻止拍卖并明确表示,为避免矛盾激化,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请三亚市国土局暂停出让土地。
上海嘉鹏置业有限公司是唯一一个竞买人,在接到通知后,26.6亩的土地挂牌不到半小时,三亚市国土局确实停止了对外出让。但是,记者从富来益公司负责人处了解到,嘉鹏置业随即直接写信给三亚市某高层领导,并由此获得相关批示,经处理后分管部门认定嘉鹏置业的竞拍有效。
结果就出现了上文一幕,12月19日,富来益公司在该土地上经营占地13亩的建材城和酒店就被夷为平地。
土地办证潜规则
261亩土地办证为何拖了18年还办不下来?三亚市政府表示是因为拆迁一直没完成,其实,这背后隐藏的就是利益链在作怪。
“上世纪90年代初,是三亚市最困难的年代,每年财政收入仅3000万元,我们一次性拿出了近6000万元现金,真金白银,支持三亚市的开发建设,现在三亚地价上涨了,承诺的就不兑现了。”李义很气愤地对记者说。
2002年,三亚市政府在出让167.249亩土地后,尚欠天和公司和富来益公司投资额2088.5万元,但政府提出另外以土地补偿,并要求两公司垫付补偿用地及征地补偿费用,垫付的费用从该地价款中核减。
除垫付的工程款5893万元外,1993年,两公司还为该地块支付拆迁及征地费1546万元,2004年至2005年又支付拆迁费529万元,至此,拆迁工作全部完成。
“村民都拿了拆迁款,也都签了字,只等着政府办证了,但政府一直拖着不办。”李义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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