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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 杜琴庆
据知情人士透露,温州市目前仅鼓励个人投资者参与境外实业投资,不允许参与股市和楼市的投资。CFP 图
中国正在为逾2.5万亿元的外汇储备及国内市场过剩的流动性资金寻找新的出路。
早报记者昨日注意到,温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下称温州外经贸局)于1月7日宣布,为深化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推进对外投资主体多元化,经上级同意,决定在温州市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工作。 由此,温州将成为全国首个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试点城市。
按照温州外经贸局当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简称“试点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的要求,用于温州户籍且取得因私护照的投资者都可进行境外直接投资,投资者单项境外投资额不超过等值300万美元(合约1990.47万元人民币),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年度总额不超过2亿美元(合人民币约13.26亿元人民币)。
据中国外汇管理局现行规定,中国居民每人每年换汇额度仅为5万美元,且个人不允许进行境外直接投资。有部分学者认为,从鼓励企业对外投资到允许个人直接对外投资,人民币对外开放再下一城,中国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决心也十分明显。
个人一年最多可投2亿美元
具体看《试点方案》,温州允许温州户籍、满18周岁以上且取得因私护照的投资者使用自有外汇资金、人民币购汇以及经核准的其他外汇资产来源等进行境外直接投资。投资者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也可留存境外用于其境外再投资。
试行方案给予个人投资一定的额度限制。按照要求,投资者单项境外投资额不超过等值300万美元;多个投资者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投资总额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年度总额不超过2亿美元。
按照《试点方案》,投资方式限定为通过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此外,办法同时规定,投资者不准投资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涉及中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和货物,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也不准投资与中国未建交国家的境外投资,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投资,涉及多国(地区)利益的境外投资。
所谓的“特殊目的公司”,是指企业为实现实际拥有内地公司权益,在境外上市而控制的境外公司。
办法还特别指出,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进行直接投资的,同样按照上述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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