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财股网为首页 网站地图 财股网导航 商务合作
首页
近期落幕的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2011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司长刘薇介绍,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运用汇率、利率等价格机制进行合理引导,避免给“热钱”提供持续套利投机空间。同时,继续对“热钱”等违规资金流入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推动境内资本市场开放和资本流出,允许更多类型的机构从事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业务。
刘薇介绍,总的来看,2010年以来中国跨境资本流入大多具有真实的贸易和投资背景,不排除有境外“热钱”流入套利,但这不是主流,不宜盲目高估和夸大“热钱”的规模。
去年以来,国家外管局采取了多种措施规范外汇行为,防范“热钱”流入,其中尤以2010年11月发布的《关于加强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最受市场瞩目。
刘薇表示,2010年11月以来的外汇统计数据显示,在上述外汇政策作用下,外汇净流入有所回落,显示外汇市场调控措施初见成效。
与此同时,境内外人民币升值预期有所减弱。2010年12月29日,境内外远期市场1年期人民币对美元报价分别为6.5807和6.4890,预期人民币升值幅度分别为0.7%和2.1%,较10月末分别下降1.5个和1.6个百分点。
对于防范和打击“热钱”的下一步工作,刘薇介绍,国家外管局将继续坚持“两手抓”,在大力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同时,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测预警,采取措施抑制跨境资金套利活动,防范“热钱”大进大出产生破坏性作用,冲击境内资产价格,增大金融风险。
首先,继续对“热钱”等违规资金流入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找准银行等重点渠道,继续开展针对“热钱”流入的专项检查,加大外汇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
其次,改进外汇监管方式,完善跨境资金流入管理。完善贸易外汇管理,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和资本金结汇管理,探索对结汇资金流向的后续核查和监管。完善银行短期外债管理,加强银行表外融资监管。
再次,推动境内资本市场开放和资本流出。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允许更多类型的机构从事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业务,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选择、有重点地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要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运用汇率、利率等价格机制进行合理引导,避免给“热钱”提供持续套利投机的空间,切实维护好涉外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外汇政策环境。
上一篇:2010年我国外汇储备余额28473亿美元 同比增长18.7%
下一篇:温州试点个人境外直接投资 个人年度投资额不超2亿美元
投资亮点 1.多品牌经营扩张市场空间:低端子品牌名气已运作,2010年已发展700多家终...[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