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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由国土资源部牵头的未来十年土地整治规划正在加紧编制中,而通过土地整治来重新调整全国城乡土地利用的空间,从而达到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提高土地利用整体效率的目的,成为国土资源部追求的目标。
而在未来十年规划执行的过程中,《土地整治法》或将成为协调各方利益,维护农民权益的关键所在。
立法的迫切性源自决策层对于土地整治概念的扩展,这个最初仅是着眼于补充耕地,推进几个重大工程的国家计划现在涵盖了更多的内容。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土地科学技术学院白中科教授的预估,全国土地整治的新增耕地潜力可以达到2亿亩左右。
“过去,我们只认识到土地整治的最直接作用是增地、增粮,现在更深层次的内涵是在土地利用结构上挖掘潜力,是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提高土地利用整体效率的有力工具。”郧文聚称。
按照国土资源部此前出台的 《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目前有关土地整治的全国、省以及市县一级的规划都在同步编制中,规划期长至2020年。郧文聚称,全国规划目前即将编制完成,而省级及部分试点市县的规划编制要求在2011年6月完成,全国的市县规划则要求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总体部署,土地整治的规划分为三个层面,国家及省级规划,市县一级规划,以及乡村一级的规划。“国家及省级的规划重点在于指导方针的确定,市县一级重点在于管理,落实‘以图管地’,而乡村一级的规划则重点在于一些具体项目的实施和基层制度的建立。”郧文聚称。
依照“十二五”规划总体建议,土地整治方面直接相关的两个要求,一是保护耕地,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二是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
“全国乡村居民点用地达到2.47亿亩,但未来我们可能只有10%的农业人口,这里面就存在一个空间调整的问题。”郧文聚称,而在规划编制中,农村用地的流转也是个大课题。
而此前,诸多围绕土地整治的争论也由此而起,一些地区为将农村建设用地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采取强制性集中安置农民,征收农民宅基地,造成农民“被上楼”现象。
土地整治过程中对布局不合理的土地进行调整,一些农民往往会认为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了侵害,出现类似种种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在法律方面缺乏协调。
“现在迫切需要一部 《土地整治法》来协调土地整治与农村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的关系。”部分土地专家认为,相关法规的出台也已经到了时候,《土地整治法》就是其中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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