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财股网为首页 网站地图 财股网导航 商务合作
首页
严格地规范资金募集 提出适当管理要求 《办法》对私募基金的资金募集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规范,明确提出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张贴布告、散发传单、发送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此外,还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提出了要求,即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一方面必须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另一方面须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并向合格投资者说明。有关人士表示,实施适当性管理十分必要,其既加强了投资者的风险保护,另一方面也对私募销售机构以及私募管理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扶持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实行差异化的监督管理 为突出强调扶持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办法》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早期的小微企业,享受国家财政税收扶持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其投资范围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办法》还提出,借鉴国际经验,对创业投资基金实行差异化监管。其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基金业协会在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投资情况报告要求和会员管理等环节,对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行业自律,并提供差异化会员服务;明确证监会对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差异化监督管理等。 争鸣 国内私募监管太严了吗? 私募基金投资确实带有巨大风险性,因此世界各国对其监管都给予了高度重视。那么作为私募基金发展尚处初级阶段的我国又怎能掉以轻心呢? 《办法》一经出台,就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更引发了热烈的争论。不少人认为,《办法》过于严格。其中,对于资金募集方面的规定,尤其是“不得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报告会、短信、微信、散发传单和张贴布告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一项,似乎戳到了私募基金的软肋,引来了一大片的“诉苦”。 北京一位私募基金经理表示,“我们以往做私募基金报告会通常会在现场就可募集上千万到亿元的资金,但如果禁止开报告会,那就等于堵住了大部分募集资金的来源。” 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具体到资金募集方面,美国相关法律也不允许私募通过报纸、杂志及类似媒体,或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的传播进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亦不允许通过一般性召集而召开的研讨会或其他会议宣传私募基金。金融发达的美国尚且如此谨慎对待,私募基金发展尚处初级阶段的国内又怎能掉以轻心呢。 当然,对于《办法》的出台,更多的人肯定其积极的意义。君富投资投资总监王进就认为,《办法》的出台是对前期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等一系列阳光化监管的确认,表明了监管层大力支持私募行业发展的决心,同时也符合大数据时代的监管方向。 而海通证券金融产品研究中心分析师罗震更认为,《办法》对监管细则的明确将对私募行业发展的监管环境起到指引作用,并在4个方面带来影响: 首先,《办法》使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各项行为以及监管层的监管行为有章可循,为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私募将真正掌握自身的发展主导权。 其次,私募基金行业的产品形式将呈现多元化趋势。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选择最合适的基金组织形式来为其投资者服务,获取投资收益。 再次,《办法》的推出将催生私募行业生态变化。随着私募自行发行产品的越发普遍,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也将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 最后,私募监管环境的明朗,将令私募迎来新的快速发展期。一方面,私募基金的规范度提升,将吸引机构客户进入私募行业;另一方面,随着私募基金自行发产品的普及,私募基金向对冲基金转型的速度将进一步提升。可以预见,未来国内的私募基金将向海外对冲基金看齐,投资者也将有更丰富的挑选余地。
上一篇:福喜“过期肉”丑闻令食品安全关注升温
下一篇:那些糊弄国务院总理的高官是谁?三高官演戏 两任总理被骗
投资亮点: 1、公司是国内城轨信号系统龙头,技术具备领先优势。公司主营业务为城...[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