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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160宗闲置土地中只有14宗发生在2004年8月31日之后,这一天在土地招拍挂中被称为“8·31大限”,那天之后所有经营性土地一律要公开竞价出让,也就是说北京140多宗的闲置土地当初都是协议出让的,大部分在出让的时候土地还没有完成拆迁。14宗“8·31大限”之后发生的案例,大多时间节点也很接近,而其中只有3宗是住宅用地,2宗在昌平,1宗在密云。拆迁没有到位就属于甲方违约,而这往往导致强拆等情况产生,副作用很大。这种种现象造成后续处理很难释放出作用。
政府违规多导致处理难
理财一周报: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曾坦言,政府违规多导致处理难,那么这是造成问责难的主要障碍吗?
李国平:通过梳理甲乙双方责任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只有在土地报批及时、土地拆迁到位、规划并无变动的情况下,因开发商单方原因而导致的开发延迟才能真正实现“问责”,那么问责难的真正症结所在就已经呼之欲出了,而据我所知单纯因企业原因所致的闲置土地在北京所占比率非常小,仅为1%~2%。不仅如此,中石油、中粮、中国联通、南方航空等知名企业也均在囤地名单上,这些企业的背景想必加大了问责难度。
宋会雍:首先“问事”就有一定难度,究竟是开发不力、拆迁延期,还是规划临时变更,这一调查过程就相当复杂。国土资源部所定的“8月约谈”很难实现,因为仅一个月时间根本难以把积压多年的问题调查清楚。既然地方政府与企业均牵涉其中,那么在某一具体地块闲置中哪些问题该由哪方负责本就相当复杂,再加上地方政府与企业互相合作的关系,企业利益和政府行为之间的界限就更模糊了。
其次“问人”更是难上加难,一方面地方政府“下有对策”,应对问责、转移责任的方式有许多。“约谈”本身就有些“通风报信”的嫌疑,无形中给了地方规避的时间。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2004年以前的闲置土地,当年的负责人,当年的市长、区长早已不在原岗,到时即使明确了政府责任,又该找哪一任负责人?
理财一周报:国土资源部的一系列行动对楼市的影响体现在哪些方面?未来在房地产调控的大背景之下,国土资源部又该如何作为?
李国平:国土资源部这场行动“雷声大雨点小”的基调早已定下了,但尽管如此我认为对楼市仍存在一定震慑作用。尽管此前的案例积重难返,但后市来看囤地心态会有顾忌及收敛。希望国土资源部能够正视自己真正的问题,在处理土地市场问题过程中多重视调研环节,对地方情况能尽早把控,避免出现中央及地方信息不对称。
宋会雍:国土资源部这次行动所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推进了差别化信贷政策,至于后续我认为它的作为对市场不会有太大影响。从解决问题的顺序而言,国土资源部已经走偏了。
历史问题处理并不太困难,且并不急于一时,清查土地可以慢慢来,一年两年都不是问题,政策制定上的查缺补漏才是下一步最紧要的工作,也是国土资源部本身职责范围内最应该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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