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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10日发布联合公告,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以及双方的结算机构正式启动沪港通股票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沪港通下的股票交易将于11月17日开始。这意味着A股市场对外开放迈出了关键一步。
公告说,今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发布筹备沪港通联合公告以来,两地监管机构在启动沪港通的准备工作上通力合作。目前,沪港通交易结算、额度管理等相关业务规则、操作方案及监管安排均已确定,技术系统准备就绪,市场培育和投资者教育取得良好结果,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在沪港通跨境监管方面,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已达成共识,并签署了《沪港通项目下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以加强双方执法合作,打击各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沪港通正常运行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两地证监会已订立监管合作安排和程序,及时妥善处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或突发事件,确保两地投诉渠道的开放和诉求的有效便捷处理。
公告说,市场各方应利用好正式启动前的时间,进一步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沪港通试点顺利开展。
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港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买卖规定范围内的沪市股票;港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买卖规定范围内的港交所股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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