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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税务违规被罚“假合资”真逃税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赛康)即将于1月10日申购拟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但自2012年6月预披露招股书申报稿以来,应收账款高企、高额的学术推广费、受环保部门处罚等受到市场关注。 奥赛康2010年曾受到税务部门南京地税局稽查局的行政处罚。作为外商合资企业,公司自2006年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2003年南京奥赛康、扬州奥赛康、KENING JAMES合资设立江奥有限(奥赛康的前身),而就在公司筹备上市期间的2011年5月,合资未满十年的KENING JAMES却将其持有的30%股份分别转让给中亿伟业19%、伟瑞发展11%,值得关注的是,中亿伟业是此次转让前的2011年4月刚刚在香港成立,股东为奥赛康副董事长赵小伟母子,作为交换赵小伟将其在南京奥赛康持有的股份转让,伟瑞发展的股东为实际控制人陈庆财的女儿CHEN HONGYU,2010年11月在香港注册成立。虽然中亿伟业、伟瑞发展都是港资企业,但其股东不是实际控制人的女儿就是公司控股股东的前股东和公司高管,实际上此时奥赛康的中外合资就是自己与自己合资,即所谓的“假合资”,借此逃避追缴之前所享受的税收优惠。 公开资料显示,奥赛康公司2013年1~6月的应收账款持续增速较快,其他应付款增长的幅度更是高达75%,比上期末增加了7600万元,公司对此分析是销售风险金和期末未支付的报销费用增加,市场人士则分析公司其他应付款的大幅增加有可能推迟结算费用以调节营业利润。 而公司主要产品奥西康、奥维加受2012年消化类药品最高零售价下调的情况下,2012年、2013年1~6月奥维加的均价维持不变略有下降,奥西康的均价不降反升由2011年的每支32元上升到37元,2012年销售2548万支,仅此均价的影响高达12740万元。虽然,公司资料中显示是由于单价高的学术推广模式下的奥西康销量大幅增加、代理模式下的奥西康销量却下降了。不过,同样是消化类的产品奥维加两种模式下的销量均同步得到大幅的增长,在市场需求较快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代理商数量不断增加(销售风险金增加),公司主要两大产品之一的奥维加代理商销量大增而另一大产品奥西康代理商的销量却不增反降?其背后是否有隐情?截止本网发稿,奥赛康公司对此未有回应。(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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