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财股网为首页 网站地图 财股网导航 财股网客服
首页
中国江苏网讯:南京市民朱女士拨打本报96096热线反映:我2月17日准备到某银行办借记卡,结果银行查到几年前有人用我身份证号办理了住房贷款,我感到很奇怪,打电话报警。派出所查询表明我的身份证号全国并不存在重号,我要求银行解释当时住房贷款是如何办理的?他们查底根后说时间长了,全部销毁了。
记者调查
朱女士:身份证号码被别人“冒用”7年
朱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是南京人,现在盐城大丰工作。2月17日下午回宁后,她到北门桥的某银行南京玄武支行打算办理一张借记卡。“当时我是在银行大厅1号窗口办的,工作人员查了一下之后告诉我办不起来,因为我曾经在该银行办过住房贷款。”朱女士说,自己感觉很诧异,因为她从来没有在任何银行办理过任何贷款。所以她要求银行工作人员给她一个说法。
银行工作人员查询之后告诉朱女士,2004年曾经有一个名叫“杨某”的人在银行办理过住房贷款,登记的就是朱女士身份证上的号码,一个数字也不差。朱女士说她根本不认识这个叫“杨某”的人,当时第一反应就是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与这个“杨某”的身份证号码重合了。
朱女士说自己当时就报了警,新街口派出所民警查询后告诉朱女士她的身份证号码是独一无二的,在全国范围内都不存在重号的情况。“这不是审查不严吗?我要求银行解释当时住房贷款是如何办理的,叫银行查底根,结果他们说时间长了,全部销毁了。”
“7年前我就被人占用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办了一大笔贷款,万一有不良记录或者有什么非法的情况,那我以后出国或者是办理贷款不是都要受影响吗?”朱女士表示,除了担心自己的生活受影响,她对该银行的工作也存在质疑。“我是在这样一个偶然的情况发现身份证7年前被盗用的,万一我那天不去办卡那是不是永远都不知道呢?后果真的很难预料,我觉得银行应该定期对自己的客户资料进行梳理排查,发现错误并改正。”
银行回应
是录入错误,已采取措施更正
记者了解到,朱女士17日当天曾两次报警,第二次报警后经警方协调,最终银行方面还是为朱女士办理了借记卡。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该银行玄武支行。对方办公室的一位袁姓负责人回复记者说,他们已经在昨天向上级部门打了申请,将以朱女士身份证号码登记的那笔2004年房贷记录加以更正,估计具体生效还需要一两天的时间。至于造成这起错误的原因,银行方面称当时是一名实习工作人员当初在录入的时候出现了失误,“可能两个身份证号码比较相近,录错一两位数字就跳到另一个人的名字上去了。”
银行方面表示,朱女士的建议很好,他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资料的核实调查,尽量规避错误。至于朱女士的担心,银行方面表示,由于记录已更正,今后就不会再发生因为这笔房贷对她生活产生影响的事情了。至于在这7年期间有没有给朱女士带来损失,银行方面称他们正在调查了解情况。“目前来看,用她身份证登记的那笔房贷是没有不良记录的,我们将登门向朱女士道歉。”本报记者 焦哲
上一篇:不同信用卡年费减免政策大不同 揭开银行陷阱
下一篇:2元钞不再发行 第四套2元钞一年涨10倍
投资亮点 1.公司主营电力开发;生产和销售。截至2010年年末,公司拥有南阳天益发电...[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