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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1月7日,温州外经贸局经〔2011〕1号文件向区域内的外经贸系统,当地开发区招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县(市)支局(简称“温州外汇支局”)等系统逐级发布。该份名为《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温州居民可不必如之前一样曲线进行,资金可直接出境。
据称,温州目前是全国唯一的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试点方案规定,投资者单项境外投资额不超过等值300万美元,多个投资者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总额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投资方式多样。投资者可通过在境外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设立企业,或取得既有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 温州的民间资本容量已经累积到如今的8000亿以上,但方案规定,个人资金的投资领域必须是非金融企业。
◎此举有利于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引导民资合理合法“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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