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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傅苏颖
近日公布的2010年外贸数据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与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定调,2011年外贸主要任务之一是出口与进口并重,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相信2011年扩大进口的政策将陆续出台。
事实上,作为促进“进口便利化”的相关措施,中国外汇管理局在2010年的最后一天就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小步,宣布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货物贸易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分析人士认为,此政策应配合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
中国海关总署10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达29727.6亿美元,同比增长34.7%;贸易顺差1831亿美元,同比减少6.4%。分析人士认为,回顾2010年外贸,可以发现,全球主要经济体进出口普遍大幅增长,中美、中欧以及中日双边贸易额增速都近30%。美欧日需求并未大幅增长的背景下取得如此成绩,从另一侧面反映出后危机时代中国制造的市场份额在扩展。此外,发展中经济体与中国的双边贸易快速增长,中值普遍接近甚至超过40%。综合来看,2010年中国对外贸易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外管局开闸出口收入存放境外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与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定调,2011年中国外贸主要任务之一是出口与进口并重,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相信2011年扩大进口的政策将陆续出台。
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12月也有表态,称明年将保持外贸政策基本稳定,促进贸易结构平衡,推动出口稳定增长,并进一步拓宽粮棉等大宗商品进口渠道,以缓解国内供应压力。
分析人士普遍认为,“促进口”而非“压出口”,将是中国削减贸易顺差的首选路径。
事实上,作为促进“进口便利化”的相关措施,中国放松外汇管制在2010年的最后一天已经再一次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小步,外汇储备管理思路也在因势调整。2010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货物贸易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在外管局当日公布的《货物贸易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诸多条款都首次出现了松动的情况。
与此同时,北京、广东(含深圳)、山东(含青岛)、江苏四省市试点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刚满三个月。外管局称,此举为提高境内企业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支持境内企业“走出去”。
分析人士表示,新政策无疑将给相关企业带来生机和活力。汇率波动的风险、资金跨境流动的成本及繁琐手续等问题,都将得以有效避免。但企业更好地把握投资时机,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也将承担更多的汇率压力和风险。
事实上,早在2008年8月修订的《外汇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中,就已经取消了外汇收入强制调回境内的规定,提出“境内机构和个人的外汇收入可以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的条件、期限等,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和外汇管理的需要作出规定。
此后,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一直被列入外汇管理改革的重要议程。2010年初,“开展出口收汇存放境外政策试点,允许境内机构一定比例或全额的出口收汇存放境外运作”,再度作为当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
2010年8月27日,外管局发布《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政策试点的通知》,决定从10月1日起,在上述四省市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点。
配合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
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这一新规,在短暂试行后便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让很多出口企业始料未及。
据了解,以往情况下,出口企业贷款结算时,需要通过审核后汇入国内开户行,同时申报外汇局,从国外汇入货款需要三天左右时间。而在新的试点方案里,企业可以直接将出口收入存入境外,这些留存境外的资金就可直接用于货物贸易对外支付,从而有效减少企业的外汇资金跨境划转费用及汇兑成本,为出口企业提供极大的便利。为此,10月份在山东、广东等地率先试点时,众多外贸企业争相申请成为试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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