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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虚假账目逃税近2亿、为了让假账获批行贿国家税务人员——记者今日获悉,前“福布斯”富豪王福生,因涉嫌逃税罪、单位行贿罪及贪污罪,被市检二分院公诉。此案日前在二中院开庭审理。
核心提示
王福生,1951年12月出生,祖籍东北辽宁,自幼在北京长大。
1984年,他从沈阳建筑大学工民建施工管理专业毕业,早年曾任职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后下海经商。
今年59岁的王福生,曾任北京富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是北京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07年,刚刚登上“福布斯”、“胡润中国富豪榜”的王福生便因涉嫌偷税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6日被逮捕。
暗中做手脚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1996年,为了能独立开发建设美惠大厦,王福生与妹夫孙伟光(另案处理)决定,同中大实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中大公司美惠大厦工程经理部。天富公司支付给中大公司200万元管理费,实际行使该项目的管理权。
当时,天富公司并没有相关的建筑资质,便利用挂靠的形式,以中大公司的名义开发项目。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造价为2.3亿余元。
而实际上,承建美惠大厦的,是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天富公司以工程部名义与其签订分包建筑工程合同,约定总结算金额为1.3亿元。
1998年12月,美惠大厦竣工。
调查中,检察机关发现,从1996年至2001年,王福生授意他人以工程经理部名义,要求中大公司开具了67份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服务类)发票,金额为2.3亿余元,并将其列入建筑开发成本。
2001年12月,王福生让公司会计张秀珍(另案处理)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虚假的纳税申报以及相应的退税申报。
而事实上,天富公司对该项目没有任何财务结算、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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